
项目公众责任险保险协议
甲 方:
负责人: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金融广场东侧4楼442室
乙 方:
负责人:
地 址: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指定乙方为梅河公园项目2019年度公众责任险保险的承保人,乙方为甲方提供相应保险服务事宜,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保险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定义:
(一)被保险人
(二)保险人
二、协议组成
(一)下列文件应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1、本保险协议
2、保险单及批单
3、甲方投保资料
(二)上述文件互为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清或互相矛盾之处,以上面所列顺序在前的为准,但双方有特别约定的除外。
三、保险险种
甲方向乙方投保下列保险险种:
平安公众责任险
四、保险方案
详见附件1、保险明细和附件2、保险条款
五、保险费率和总保费
保险费率:0.4% 总保费:40000元
六、投保与承保出单
甲方应于2019年6月1日前统一汇总提供投保资料向乙方办理投保手续;
乙方根据本协议第四条和第五条的有关内容为甲方统一出具保险单,并开具保费发票。
本协议签署后,在甲方提供投保资料的条件下,乙方应在甲方确定的保险起期前出单。如甲 ……此处隐藏1422个字……编、研究及其他资料,或者接受方编制的与上述信息有关的资料;上述信息也包括披露方及其下属公司以口头方式传达给接受方的信息。
2、商业秘密是有价值的特殊资产,未经披露方事先书面同意,接受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目的泄露商业秘密。
3、接受方应将载有商业秘密的载体存放于安全之处。披露方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接受方将从披露方获得的商业秘密载体交还或销毁,接受方必须交还或销毁。
4、在取得对方的书面同意前,合同双方不得就与本合同有关的协商或谈判的内容、协议条款、商业安排及其他有关的资料通过媒体或以其他方式进行公布。
5、本条款约定的商业秘密保护义务,即使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履行完毕,合同双方仍须遵守。
(四)法律责任
由于本协议一方当事人的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过错的一方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当事人的过错,则根据双方当事人过错的实际情况,由双方当事人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若发生违约情形,违约方依法依约承担其相应法律责任后,除非守约方同意终止本协议的,本协议仍须继续履行。
十一、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之间的一切有关本协议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按下述2种方式解决:
1、提交郑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他
1、乙方按本协议出具的正式保单作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保单与本协议冲突之处,以本协议内容为准,甲乙双方另有明确约定的情况除外。
2、本协议正本肆份、甲方执正本叁份、乙方执正本壹份
附件:保险明细、保险条款和项目小组联络名单



